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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湿地恢复,我们应该了解这七个方面2017-06-23 08:29来源:CWA 中国湿地保护协会浏览数:3689次
湿地恢复 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017年5月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按要求各地都积极开展湿地保护与湿地恢复工作。本文将从七个方面阐明湿地恢复所需要考虑的一些重要问题,为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推动湿地保护修复更好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1 湿地恢复概念的狭义与广义 狭义的理解是严格的科学意义上的理解,认为湿地恢复即为湿地生态恢复,即恢复重建湿地退化前所具有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水文水质、生境和动植物群落等) 和功能(如生物多样性、污染物降解等方面功能)。 湿地恢复广义上的理解则泛指任何有利于湿地生态功能改善,使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以提高的措施,如通过相关措施提高湿地保蓄涵养水源、防洪抗旱功能,提升湿地景观及生态旅游价值等方面功能。与狭义的理解相比较,广义的概念尽管也强调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复原,但并不苛求重建湿地退化前所具有的一切自然生态特征,更多强调湿地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改善和提高。 在湿地恢复的实践中,广义和狭义的湿地恢复各有其意义和价值,针对自然保护区或存在自我恢复可能的退化湿地,应采取严格科学意义上狭义的湿地恢复概念;而强调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的广义概念则适用于高强度人类活动区域退化严重的湿地恢复。当前,我国正在开展的不少湿地恢复项目都位于大江大河中下游、三角洲及滨海等高强度人类活动区域,广义的湿地恢复概念的应用显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湿地恢复的优先性评估 由于资金、人力等资源条件的限制,在区域尺度上选取合适的优先恢复河段或集水区,科学安排湿地恢复措施的优先次序是非常必要的,湿地恢复的优先性评估主要包括恢复区域选取的优先性、恢复区域面临问题的急迫性及应采取恢复措施的优先性等方面。一个综合全面的优先性评估应通过对比所付出的成本代价(人力、财力等)使湿地结构和功能得以改善的程度(如生物多样性水平增加、栖息地质量改善等)来衡量。 (1)局域尺度湿地恢复应在所处流域生态系统得到必要保护的前提下开展; (2)应遵循湿地类型稀有的优先于常见的、湿地持续恶化的优先于相对稳定的原则; (3)湿地恢复应优先修复关键自然驱动因子,通过人为干扰去除及水文地貌恢复促进湿地受损的关键生态驱动因子的修复; (4)优先性的评估应该放在一个不同尺度区域进行考虑,涉及国家到地区、大流域到河段等; (5)在具备同等湿地恢复必要性的前提下,应首先考虑成功率更高的其他区域; (6)由于流域湿地的连续性,应评估湿地恢复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特别是湿地恢复强度较大的区域; (7)湿地恢复的优先性评估是一个动态规划过程,其评估结果应随具体情况变化而进行调整,即应强调湿地恢复的动态评估。 3 湿地恢复的主动与被动模式 湿地主动恢复模式指主要通过人为干预工程措施等来改善、重构湿地地形及水系以促进湿地恢复、重建或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如湿地地形改造、利用导流坝等水工设施改变水流、人工定植、建立生境岛、开挖V形缓坡恢复滨岸生境以及通过土壤移植创造适合本地生长的土壤基质等。 湿地恢复被动模式则强调通过控制去除导致湿地退化的人为干扰因子(干扰去除),修复湿地正向生态演替机制和功能,从而促使其通过生境演替而自然恢复。被动恢复模式强调尽量减少工程措施的直接干预,而主要采取一些生境管理措施,如通过禁牧恢复湿地植被和水质,通过控制生态敏感区人类活动减轻生境破碎化,以及通过水位管理和涵闸生态调度恢复湿地水文特征等。湿地恢复被动模式的成功常常取决于湿地生态需水的保障程度、湿地动植物间关系以及物种在湿地恢复区域的散布机制等。 4 湿地恢复的本底参照及有效性评估 5 湿地恢复与生态水工学 现今,国际上提出了以工程力学和生态学为其理论基础生的态水工学的概念(Eco-Hydraulic Engineering)。生态水工学既能够实现人们期望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功能与价值,又能兼顾建设一个健康的河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实现水资源和湿地生态系统长期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态水工学则是一门交叉学科,需要整合水利学、生态水文学、生态工程和湿地科学等跨学科研究成果和相应的工程技术,通过科学研究、典型设计、工程示范、经验总结和制定技术规范从而得到发展完善。水利工程结合生态建设,也是当代水利工程建设的必然趋势。 “生态河堤”与“自然型护岸技术”是目前生态水工学应用上的重要方面,生态河堤是融现代水利工程、生态水文、水环境、水生生物、湿地生态、景观生态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生态水工工程。作为一种新概念河堤,它以“保护、创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为前提,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效果,将硬质混凝土河堤改造成为水体和土体、水体和植物或生物相互涵养,适合生物生长的仿自然状态的护坡。 6 湿地恢复的社区参与市场运营机制 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湿地恢复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经济代价,在难以拿出巨额资金进行土地赎买和生态补偿的情况下,能否寻找湿地恢复与社区发展的契合点,建立社区参与式湿地恢复长效机制是湿地恢复成功和长期维持的保障。湿地恢复的社区参与机制涉及与湿地保护恢复相适应的产业结构调整及替代性湿地生态产业的开发、湿地恢复规划与实施过程中社区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湿地恢复的生态补偿机制等。通过相关社区参与机制的建立,使得湿地恢复对于社区的利益相关者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在恢复湿地的资源利用及湿地生态旅游等方面应建立充分的社区参与机制,增加社区福利等。参与式的社区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的规划与实施是寻求社区公众利益、社区经济发展和湿地生态恢复与保护相协调的有效途径。 建立湿地恢复与经济效益相互驱动的市场调节机制,依据不同国情和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差异而迥异。湿地恢复的市场机制可以建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湿地恢复所带来的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改善的基础上。比如,湿地恢复通过改善湿地环境将显著提升周边的环境质量,将其对湿地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提升转变为相应的环境消费价值的增加(如旅游及人居环境消费价值的提升等)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条件下的湿地恢复补偿机制。国内,如杭州市政府所倡导的经济发达地区湿地恢复补偿的“西溪模式”,杭州西溪湿地作为我国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按其总体规划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的湿地恢复工作,作为投资主体,杭州市政府在西溪湿地恢复前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政府通过湿地公园建设导致的周边土地增值则收回了几十亿的巨额投资成本。企业和民间资本如预期通过湿地恢复保护能带动周边土地及地产增值,以获得补偿甚至可观的经济效应,则会积极参与湿地恢复项目,甚至将土地开发的资金“反哺”湿地恢复与保护,以维持其所持周边的地产持续升值。在此,湿地保护恢复与土地开发等经济活动总体上呈现协调和良性互动的趋势,但应注意严格限制周边土地开发活动的规模和方式,尽量减少对湿地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7 个体-集群-流域与纵向-横向-垂向湿地系统多尺度、整体性恢复 自然状态下,湿地往往是作为某一河流流域系统的集水区而存在的,湿地生态系统得以自我维持依赖于所处流域生态系统的健康,特别是个体-集群-流域等不同等级流域湿地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流域生态水文过程的连续性。导致湿地退化的因素除对湿地的直接侵占、破坏并使其水环境恶化外,更主要的原因往往来自其毗邻集水区产生的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或水利工程建设导致的湿地流域系统被割裂,流域湿地的上下游之间或干支流间水文过程的连续性被阻断等,因此,维护个体-集群-流域等多尺度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结构与功能的多样性也是恢复、维持以水禽和鱼类为代表的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基础。湿地恢复的关键是湿地流域水循环过程以及湿地自然水文动力学机制的恢复,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相应的生态措施恢复从湿地生态系统到湿地集水区及其流域等不同尺度湿地结构的自我更新机制,促进其湿地自然发育和正向演替过程。 流域湿地在不同尺度上往往具有不同的水文过程的连接性并驱动着湿地生态系统的演变过程,集中表现为流域上下游之间的水文过程纵向连接性、湿地(如河道等) 与所处集水区水文过程横向连接性,以及湿地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垂向连接性。以往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往往强调植被、水生生物和基质等生态系统内部结构因素的修复,而忽视了湿地生态系统与周边流域系统(河流、湖泊) 在纵向-横向-垂向结构与功能的联系和梯度差异。如湖滨边缘湿地不能仅仅看作结构上与湖泊相连的单块生境,对其恢复仅考虑局域尺度的植被、土壤和底质条件是不够的,应充分考虑所处流域形态、水深梯度变化和水循环季节性变化过程等。地表与地下水的水文联系在湿地恢复中也受到关注,最近的研究表明湿地恢复过程中土壤和植被类型受地下水深度变化影响很大,湿地恢复除应强调流域连接性的修复外,还应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水文联系。 湿地整体性恢复思想是对以往基于局域尺度格局调控的湿地恢复理论和方法的反思,大量的实践已表明局域尺度湿地恢复的局限性。如近年来美国学者认为“无净损失”的湿地恢复补偿策略可能导致更大尺度上区域湿地类型和性质的改变,从而对区域环境产生难以预料的影响。对用于补偿被侵占的湿地恢复项目评估表明,大部分用于补偿而进行的湿地恢复项目是不成功的,在功能效益上难以补偿原有湿地的损失,原因主要是恢复补偿的湿地仅在物理结构和面积上与原来自然湿地类似,而自然湿地长期维持所依赖的流域的整体性结构和功能,特别是流域水系的结构和功能通常难以得到有效恢复或补偿。 上一篇: 惠亭水库迎“七一”邀请老党员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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